台灣成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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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備受爭議的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週三(24日)經過釋憲程序蓋棺論定。大法官裁定限制同性婚姻違反憲法,要求行政部門兩年內完成立法,令同性婚姻合法化。台灣因此成為亞洲第一個支持同性婚姻的地區。反同性婚姻團體在司法院外高呼口號抗議,總統府則要求行政部門如期完成立法。(鍾廣政 台北報道)

台灣司法院週三公布大法官對同性婚姻的釋憲結果,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者結婚,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之意旨,應於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

呂太郎說:對於以何種形式達成以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行程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訂者,相同性別之二人為成立上開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規定,持兩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在這次釋憲案中,有兩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書。其中,大法官吳陳鐶認為,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限於一夫一妻,同性婚姻不是普世保障的人權;大法官黃虹霞也認為,承認同性婚姻是根本顛覆傳統異性婚姻制度,無自然生育子女的同性結合,也無法做為社會發展的基礎。

在司法院外,幾百名同性戀者一聽到釋憲結果馬上發出歡呼,互相擁抱並揮舞彩虹旗。

婚姻平權大平台召集人呂欣潔表示,今天的釋憲不代表同志明天就能結婚,她批評這十幾年來將同性婚姻排除在外,是立法機關的怠惰。

呂欣潔說:這對我們來說絕對不是最後一里路,是台灣的性別平等非常重要的,在國家層級承認了同志不應被排除在法律之外,這個平等權是刻不容緩的,這也是蔡英文總統選前的政見,當然我們不希望等到兩年,最好兩個禮拜可以把這個東西推過去。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民眾高舉釋憲無效標語,性別平等委員會召集人曾獻瑩表示,這是台灣最黑暗的一天。

曾獻瑩說:今天五月二十四號,中華民國106年,歷史上會記下羞恥的一頁(民眾高呼羞恥,程序不公口號)。這些過程就像是劃了把心再射箭。

總統府秘書長吳燮釗舉行記者會表示,法律必須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依據憲政體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釋文有拘束全國人民及各級機關的效力。

吳釗燮說:請行政部門後續依照今天的釋憲結果,並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吳釗燮表示,總統蔡英文呼籲社會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面對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蔡英文並相信台灣有成熟的民主機制化解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