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台灣太陽花學運期間,示威者攻佔行政院的事件中,台北地檢署起訴17人,其中11人一審獲判有罪。被告不服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周二(25日)開庭審理。學運領袖魏揚重申全體被告無罪,並請大眾持續關注追究警察暴力行為,法官當庭指斥部份被告態度不佳,下令擇日再開庭審理。(鍾廣政 台北報道)
4年前台灣太陽花學運後期,示威者在3月23日攻佔行政院,共起訴17人。其後學運領袖魏揚等11人,被控妨害公務等罪名獲判有罪,各處3至5個月不等徒刑,可以罰金代替服刑。
台灣高等法院周二開庭審理他們的上訴,除其中一名被告請假外,出庭的10人均否認犯罪。
庭審開始前,各被告由人權團體陪同在法院門外見記者,並高呼口號。
學運領袖魏揚表示,無論是318或者323佔領行動,都是人民基於公民不服從,對於當時憲政危機以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即將強行通過,所作出捍衛民主的反應。
魏揚說:國家暴力始終沒有被追究這件事情,無論是現場第一線毆打人民的員警,用警棍盾牌對人民施暴,或者是當天下令驅逐的最高指揮,甚至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從來沒有被究責過,這方面我們的國家暴力仍然需要大家去關注和究責。
在一審中獲判無罪的學運領袖陳為廷表示,第一次開庭就對法官說,318佔領立法院和323攻佔行政院兩個事件都是一體的,大家當庭自首,結果318案被告都獲判無罪。
陳為廷說:但今天看到在323案,他(法官)仍然選擇判處那麼多被告有罪,323案的判決毫無邏輯。這是一場共同的行動,沒有理由在立法院靜坐的同學、在行政院靜坐並且受到警察暴力對待的抗爭都被判處無罪,但是當時為要闖進行政院,為大家推開拒馬,為大家剪開蛇籠的抗爭者反而被判處有罪。
開庭時所有被告都否認控罪。魏揚提及回顧4年前當時情況,遭審判長陳筱珮打斷,強調這是法庭,「說話要對法官講」,不要一直環顧四周。魏揚說這是自己的壞習慣。
一審被判無罪的林建興陳述時,指檢方起訴及上訴「莫名其妙」,引起旁聽席聲援者哄堂大笑;審判長嚴肅告知,這裡是審判法庭,不是課堂、講笑話的地方,旁聽者鼓掌、歡呼被法警帶離法庭。
台北地檢署2014年2月10日偵結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分別是318佔領立法院案,起訴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及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323攻佔行政院案,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411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323攻佔行政院案部分,民進黨執政後撤回一百多名被告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