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向忠不獲政治庇護 已被遣返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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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隨團到台灣旅遊,中途離團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異見人士張向忠,周三(19日)被台方遣返大陸,隨即受到當局控制。台灣當局認為張向忠曾在大陸因刑事案服刑,不屬於政治犯。(黃樂濤 報道)

山東異見人士張向忠周三(19日)早上被台灣當局遣返福建省廈門市,本台其後曾多次致電他了解情況,但電話一直顯示關機狀態。居於廈門市的張向忠朋友潘先生對本台表示,張向忠到達廈門後,隨即被當局控制。

潘先生說 : 我是聽說他去做筆錄。

記者問 : 他是去哪裡做筆錄的 ?

潘先生說 : 我估計是在廈門吧,聽說他有經過廈門的北站,就是動車北站,就這樣了。

廈門市公安局當值警察就指不清楚事件,要求本台自行查找部門了解情況。

警察說 : 我不知道,我們正常這個電話一般是接聽上級的通知的,如果你說這件事的,我不清楚,我不知道你是說行政部還是其他部門,你只要說你是要哪個部門的電話,我都可以把這個部門的電話給你。

廈門市出入境管理處的職員亦表示不清楚事件。

職員說 : 這個我不清楚,我這裡是辦證件的部門,我這裡是出入境管理處,是辦大陸居民證件的部門。

而市政府的電話則無人接聽。

台灣陸委會下午發表聲明指,因現行法規並無政治庇護,如大陸人士因政治立場不同,政府是用“專案長期居留”處理。經移民署調查,張向忠並不符合現行“專案長期居留”的規定,也不符相關修正草案之精神,而張向忠亦理解,同意依照兩岸旅遊協議規定,於周三隨團離境,而且過程順利,沒有強制。

據了解,移民署和陸委會周二開會討論張向忠的去留,發現他在大陸服刑是因為涉及信用卡詐騙案,並非社會運動或政治異議等原因入獄,加上他透露希望回大陸的念頭,所以移民署就決定遣返他。

一直協助張向忠的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批評台灣當局未有盡力協助張向忠。

邱伊翎說:我覺得一般來說在其他國家,又或者像聯合國難民所,他們做所謂的審查,其實他們都會花幾個星期或者是好幾個月的時間,做這樣的1個審查,其實說證據不夠,其實當局也可以要求當事人提出一些補充,可是目前只能說我們政府,就是沒有繼續做相關的審查動作,所以我覺得這個過程的確是比較草率。

曾聲援六四,遭大陸以“反革命”罪名被判勞教2年,於2015年起以政治理由滯留台灣的湖南省異見人士龔與劍表示,不相信張向忠是自願回中國的,更批評當局利用媒體美化政府行為。

龔與劍說 : 特別反感的事,移民局在機場跟張向忠故意聊天,讓他笑,然後就拍了兩張照片,現在於台灣的媒體上大肆的發表,顯示張向忠是很高興的,這樣跟中國的異議人士在電視上被認罪,已經相差無幾,我要譴責這種行為。

他又呼籲希望來台灣尋求政治庇護的大陸異見人士,要審慎考慮後果,因為台灣現在沒有難民法,很容易就會被台灣遣返中國。龔與劍建議,大陸的異見人士可到泰國尋求庇護,因泰國有聯合國難民處,所以難民一般都比較有保障。

現年48歲的張向忠,山東曲阜人,是新公民運動成員,2013年7月被北京巿公安局以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其後被北京巿海澱區法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起訴,2014年中,被判刑3年,於去年7月獲釋,於上周三(12日)隨旅行團抵台後離團,並向台灣當局尋求政治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