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重申依台灣法律 陳同佳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在台灣,總統蔡英文周日(27日)再次回應台灣情殺案香港疑犯陳同佳擬赴台自首事件,她重申依台灣法律,只有逮捕沒有自首。

蔡英文表示,香港政府不願意對陳同佳案行使司法管轄權,由台灣政府行使,就該按照台灣的法律;依台灣法律,陳同佳是被通緝,只有逮捕沒有自首,這不是障礙,是依法行事。

對於港府本月25日針對陳同佳案發出聲明,希望台灣拿出誠意,盡快掃除陳同佳入台障礙。蔡英文表示,台灣從頭到尾講的就是對此案的管轄權問題、對當事人司法正義的問題,希望在司法上做最好的處理。

蔡英文續指,本來預期港府或許願意考慮行使司法管轄權,但是香港不願意,既然由台灣政府行使管轄權,就應該按照台灣的法律。蔡英文表示,此事已由台灣司法機關接手,一切請香港按照台灣的體制、台灣的法律辦理,既然香港政府決定不行使司法管轄權,希望趕快把人跟相關事證交給台灣,讓刑事追訴跟未來審判有充足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