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促廢除《港區國安法》 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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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審議香港人權情況後,周三(27日)發表長達 12頁的報告,批評《港區國安法》被過度詮釋及任意使用,促請香港當局廢除現行的《港區國安法》,並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反送中」期間的警暴問題。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對香港代表團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後,提交第四次報告並發表結論,當中提出多個關注。

在《港區國安法》方面,報告指出,香港自2020年落實《港區國安法》以來,委員會批評香港當局對法律的過度詮釋(overly broad interpretation)和任意使用(arbitrary application of the Law),導致超過二百人被捕。委員會解釋,香港當局對所謂「國家安全」的詮釋模糊,亦未有明確指明甚麼行為會構成刑事罪行,導致該法律的確定性成疑。

委員會促請香港當局廢除現行的《港區國安法》,並在廢除期間避免執行有關法律。未來再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時,應確保立法程序具有包容性和透明,並開放予民間社會和公眾自由及有意義地參與,以確保新立法完全符合《公約》。委員會又歡迎香港代表團保證,未來根據《基本法》就第23條立法時,會向公眾諮詢。

另外,在和平集會和過度使用武力方面,委員會對香港沒有提供具體資料表示遺憾,關注現時香港警察使用武力的指引和命令不符合《公約》和相關國際人權的標準。委員會關注到在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港警過度和無差別地使用致命性較低的武器和化學物質,包括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等,對付手無寸鐵的抗爭者,包括孕婦及途人,並缺乏對關於警方的投訴作調查或紀律處分。

委員會促請香港當局避免和停止執法人員任何形式的過度使用武力情況,並考慮成立調查委員會,迅速及徹底地調查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有關警察過度使用武力的指控,對有罪的人予以懲罰,以彌補對受害者的傷害。

報告亦有就香港言論及新聞自由、司法獨立等方面作出建議,包括促請香港當局撤銷被控違反《國安法》的記者的控罪,維護媒體的編採獨立,並就「假新聞」立法前應諮詢公眾。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同日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稱委員會對香港特區作出的批評毫無根據,對此感到非常失望。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月初曾率領港府官員九人代表團,以視像形式出席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強調中央政府協助制訂的《港區國安法》及完善選舉制度法律,令香港秩序得以重整,經濟及社會秩序逐步恢復。

記者:胡凱文 責編:潘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