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美企在港營商風險 學者指落實《反外國制裁法》影響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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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美中經濟暨安全審查委員會」 (USCC)周三(8日)舉行今年最後一場聽證。在有關香港小組上,共同主席白嘉玲聆聽了《港區國安法》對美國商人在港做生意的影響。香港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表示,已有不少在港美企計劃撤出香港,加上《反外國制裁法》或在港實施,提醒美國公司需要小心。

聽證會題為《2021年美中關係:新風險》,早上先聆聽有關北京對香港實施全面管轄的情況。

香港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法律學者戴大為在聽證會上指出,香港一直被視為全球名列前茅的國際城市,是因為香港擁有自由和法治。然而,隨著《港區國安法》實施,該法的含糊用語威脅到香港法治和自由,《港區國安法》可以凌駕於《基本法》之上則更為可怕。

戴大為說:終審法院在黎智英申請保釋被拒一案中,明確說明了這一點。法庭說了涉及《國安法》案件保釋裁決,都是普通法以外之個案,即是《港區國安法》中任何侵犯人權行為都是例外,法院表示他們無權對此進行憲法(違憲)審查。此外,中國全國人大的釋法,亦可以凌駕法院。因為他們不信任法官,所以他們就清楚定出一個挑選出來法官名單,讓他們解釋法律。

香港民主委員會前總監朱牧民在聽證會上作供時舉例說,香港沒有一個民選政府,市民最有效表達意見的方法,即遊行及集會,均被《港區國安法》壓制。

朱牧民說:今天,所有示威和公開表達言論都被視為「未經授權的集會」,並以違反《公安條例》(POO)作出檢控,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已被這方法來懲罰的年輕社運人士,如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蘋果日報》的創辦人黎智英、工人領袖李卓人和十多位前立法會議員,他們都被指控參與或組織或煽動「未經授權的集會」,即使獲保釋或緩刑,都形同「政治軟禁」,他們被禁止再參與任何示威或民間活動,又不得與國際媒體和團體接觸。

USCC主席白嘉玲(Carolyn Bartholomew)其後問各人,美國商人在香港做生意,是否需要小心《港區國安法》?戴大為表示,答案顯然是有需要,而他在自己的書面證詞上亦表明,香港美國商會最近一項調查透露,會內42%的成員正計劃離開香港。戴大為又指,加上《反外國制裁法》有可能在港實施,對在港美企的影響會更嚴重。

朱牧民則重提《蘋果日報》資產被凍結一事,導致公司未能向員工支薪,直言已對在港經商的人士發出了警示,同類事件還將發生。白嘉玲補充說明,是港府將《蘋果日報》置於違法的境地,公司想出糧,但不能出糧。

USCC副主席孔榮白(Robin Cleveland)在這次聽證會的開場致辭表示,中共不分青紅皂白的監控及施壓,不單只牽連到馬雲等中國商人,許多美國投資者都投資在美國上市的中資公司,這些投資的風險逐漸增加及更明顯,因為中國政府正設法讓中資公司遠離美國的監管,並將它們引回上海、深圳和香港,導致美國投資者不僅因為這些公司要退出美國的交易所或低價出售其股票而損失數十億美元。孔榮白表示,今次聽證將會協助說明這些問題,以及探討中共的策略和如何保護美國投資者。

中國政府視「美中經濟暨安全審查委員會」為不友善實體,其官網被封鎖。

記者:胡凱文 責編:何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