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案的謝陽,2天前委託律師帶出的親筆信公開,他披露2名長沙檢方人員,以欺騙方式不將刑訊逼供內容寫入訊問筆錄,認為2人失職且構成刑事罪行。而律師群體對案件反擊,文東海就國保酷刑發出舉報和控告信,謝陽的代理律師陳建剛則繼續受到當局威脅。(吳亦桐 / 劉少風 報道)
在周六(21日)公開的謝陽親筆信指出,長沙市檢察院負責審查逮捕的檢察官鄧鋒和易丹,去年1月7日到謝陽被指定監視居住的長沙熙天賓館作出訊問時,謝陽明確指,偵查人員對他實施刑訊逼供,並要求檢方依法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但2名檢察官以欺騙方式稱,筆錄要分2次進行;第1次主要是核實偵查筆錄是否屬實,第2次再專門聽取刑訊逼供事實。他們以此為由,沒有將刑訊逼供寫入檢方對謝陽的“訊問筆錄”中。在獲取謝陽的第1次筆錄後,檢方人員再沒有與謝陽會面,並且在去年1月8日下達對謝陽的批捕令。
謝陽認為,檢方人員明知他在指定監居期間筆錄不屬實,而且他已經明確提出偵查人員刑訊逼供的前提下,拒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已構成刑事責任,應當依法追究刑責。
據悉,謝陽的親筆信在周四(19日)律師與他會見時帶出,這是繼周三(18日)律師與謝陽會見的2份長達17,000字的筆錄和酷刑被曝光後,可說又一當局違法和炮製謝陽案的證據。
繼周五(20日)謝陽其中1位代理律師劉正清,向長沙檢方控訴10名國保對謝陽施加酷刑後,長沙律師文東海周六亦向長沙檢察院和湖南檢察院正式發出刑事舉報和控告信,指控湖南和長沙2級國保涉嫌暴力取信和徇私枉法犯罪;在早前曝光的謝陽筆錄中,長沙國保曾強迫謝陽指證栽贓文東海以及其他多位律師。
文東海在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在中共當局對律師打壓的當下,謝陽案的整個過程完全顯示權力不受約束,法律亦成為擺設的事實,他在709案後多次被傳喚和限制自由,他認為謝陽的遭遇其實是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其他中國維權律師所面臨的真實處境,為捍衛律師權利和法律尊嚴,他無法選擇沉默。
文東海說:作為我個人來講可能並不想多事,但看到謝陽的會見筆錄之後,我感覺到非常痛苦。我和謝陽本身也是朋友,也是我們今後都會遭遇的,他能夠冒著這麼大風險說出來,也讓我感到非常欽佩,另外這份筆錄也牽涉到我本人,這說明警方對我們律師非常痛恨,總是想方設法構陷我們,我覺得在這時候我不能沉默,沉默就是助紂為虐。
謝陽案筆錄曝光後,有網友評論顯示當局徹底拋棄法治標籤;對律師公開筆錄、家屬和律師們集體反擊惱羞成怒,專案組周五對謝陽妻子陳桂秋問訊7個小時,長沙國保還約談謝陽代理律師陳建剛。而陳建剛周六再揭遭到當局威脅,他發表聲明,指除非謝陽本人當面解除,任何人都沒權替謝陽解除對他的委託。
中國維權律師唐吉田認為,中共當局在道義和法理上愈來愈沒優勢,謝陽案在某種程度上已成為整個709大抓捕事件後期反擊戰的契機,家屬和代理律師,以至律師群體應當有所行動。
唐吉田說:從家屬和律師提供的資訊來看,長沙警方確實是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也是對現行“憲法”的公然違反;家屬也好,或者是辯護人、其他人士採取的法律行動,這也是有憲法、刑訴法包括律師法等有法理上的根據,和具體法條的支持;中國民間社會今後能不能有更大的空間,確實需要就類似的案件做更多的努力,讓這個國家不至於向大家所不希望的方向走下去。
謝陽2015年7月11日被警方帶走,其後被指定監視居住半年,期間湖南長沙2級國保對他施加酷刑強迫認罪;據1月4日公開的謝陽起訴書顯示,謝陽被控涉嫌“擾亂法庭秩序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局將他代理的維權案件羅列成5大罪狀,稱他受西方反華勢力影響,發表攻擊國家政權言論及實施反政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