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文生建議修憲被捕多天 周三才准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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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在網上公開建議修憲,而被指妨礙公務罪刑拘的維權律師余文生,其代理律師獲准周三(24日)進行會見。有律師斥責當局的拘捕理由荒唐,更指出石景山區的司法部門,已經知會區內律師事務所不許代理案件。民間亦對余文生被捕表示憤怒,認為單純提出建議,是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文宇晴 報道)

維權律師余文生證實被指涉嫌妨礙公務而刑拘後,律師馬衛和宋玉生於周一(22日)來到石景山區看守所要求會見遭到拒絕,但透過電話成功預約在周三(24日)上午九點會見。由於當天兩位律師有其他庭審安排,因而交由另一位律師黃漢中跟進。

黃漢中律師向本台記者反映,當局是先抓人後安插罪名,他直斥行為荒唐。

黃漢中說︰傅喚余文生,那就是說余文生應該有一定的犯罪事實,才能達到傳喚的要求。現在的犯罪事實不再是指控了,反而是說傳你時候你不服從。那如果這樣執法,這是一種碰瓷性執法。那所有的公民都可以在早上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去,如果你沒有犯罪事實也可以的話,那麼便有很多人都會妨礙公務。實際上是一個很荒唐的罪名。

此外,據家屬反映,余文生發出修憲建議的當晚,石景山區國保曾致電余文生及其妻子許艷,不過因為正忙其他事而沒有接到電話。不排除為此,十多人便在翌日直接來把余文生抓走。

黃漢中又指出,家屬在接到當局通知余文生被刑拘的消息前,石景山區的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已得悉情況,並向區內的律師事務所發出不許代理余文生案的指令。

黃漢中說︰要求他們(石景山區的律師事務所),第一,不許為余文生的案件發聲;第二,不得代理余文生的案件。家屬當時還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石景山區的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就說余文生被指控的罪名是妨礙公務罪,應該是公安機關通報的。

余文生妻子許艷向記者指出,丈夫被抓後警察便到家中和辦公室搜查,撿走的物品至今仍然未歸還。許艷說,丈夫被指控的罪名是莫須有,抄家可能是為了尋找所謂的證據。由於無法了解余文生被拘捕後的情況,許艷表示擔心。

許艷說︰20號知道他被關在石景山看守所了,因為今天會見不成功,不給會見,然後反正現在還不知道他在看守所的情況怎麼樣。

余文生律師的被捕,民間的憤怒聲音此起彼落。湖南省有公民在聚餐時,更舉牌聲援余文生。其中維權人士歐陽經華認為,余文生只是單純提出建議,是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根本沒有罪。

歐陽經華說︰余文生提出自己的意見是完全正確的,把他抓起來說他什麼妨礙公務罪,但實際上是他寫了修改憲法的意見吧。我認為是因為這件事情,完全是沒有道理的。

此外,網上亦有不少關注的人士拍下舉牌聲援余文生照片,並上載到社交平台上。

現年51歲的余文生,長期從事維權訴訟,亦曾經因為支持香港佔領運動而被羈押99天。三年前發生的「709律師大抓捕」事件中,余文生曾經為其中一位被捕律師王全璋代理案件,去年無法通過律師年檢。

余文生於上周一(15日)被司法局吊銷律師執業資格,兩天後被拒發護照。上周四(18日)他以公民身份發出「建議修改憲法」建議公開信,翌日便被抓走,後證實被指涉嫌「妨礙公務罪」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