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退庭抗議 杭州保母縱火案前辯護律師被停業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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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轄權異議而退庭抗議,杭州保母縱火案的前律師黨琳山,被廣州司法局停業6個月;有法律界人士擔憂,類似的重罰措施可能引發業界的寒蟬效應,令委託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黃小山 / 戴維森 報道)

廣州司法局官微周六(3日)晚發布的消息,指杭州保母縱火案疑犯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未經法庭許可而擅自退庭事件引起關注。依據省司法廳《案件轉辦通知書》、浙江省杭州市中院《司法建議書》等資料,經調查並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黨琳山停止執業6個月的行政處罰。

而在有關決定發布前2天,杭州保母莫煥晶縱火案在杭州中院進行11個小時的審理後休庭,目前案件還沒有進一步的消息發布。而律師黨琳山之前抗議的辦案機關取證不充分,以及需要釐清包括物業、消防在案件中的情況,依然不夠清晰。但黨琳山沒有回應本台記者的採訪要求。

保母縱火案的受害方律師林杰表示,他不方便對黨琳山的事發表意見,但庭審中對相關證據,有舉證和質證。

林杰說:我看到了(黨琳山被停業半年),我這個我發表意見不太合適。開庭的時候都提到了,報道本身是不能作為證據的,但是他報道依據的這部分事實,庭審裡邊的一些通過舉證、質證的這麼一些事實,證據,其實可以當作證據的。

資深律師張庭源認為,今次廣東司法局以退庭造成廣泛影響為由,對黨琳山處以停業半年的處罰明顯過重,並且理由亦不充分。而黨琳山的退庭行為,對進一步查清案件是有意義。

張庭源說:退庭方式有一些不妥,但是沒有達到一定要給他行政處罰的程度。本來這個事全社會就很關注的,即使不退庭的話,大家也會關注的。恰恰他這個退了庭之後,對這個事情還有一個很好的正面促進作用。你這個對他進行這種處罰的話,本來這個依據也不夠充分。

張庭源還表示,司法局和律協處罰律師的退庭行為,但卻對他為甚麼退庭視而不見,這種做法本身就是迴避他們應該承擔的責任。

張庭源說:對黨琳山律師進行了處罰,那麼你律師協會同樣也有責任和義務,來了解黨琳山律師退庭的原因。對黨琳山律師在執業過程當中發現的種種不公平的現象、發現的種種違法的情況,了解過後你也應該要求相應的機關進行說明,或督促他們進行改正啦。僅僅處分律師,那後面就避而不談了,那是不對!

張庭源認為,對黨琳山的處罰,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年輕律師不願意硬碰,亦令更多的律師不敢堅持為代理人爭取法定的權益。

本台記者致電廣州市司法局,值班人士指因是周日,相關辦公室無人上班。而值班人士所提供的分管辦公室的電話,亦一直沒人接聽。

2017年6月22日凌晨,保母莫煥晶涉嫌在杭州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社區的僱主家縱火,造成4人,包括3名小孩死亡,引發廣泛關注。

案件去年12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院開庭審理,由於被告莫煥晶的辯護律師黨琳山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並離庭抗議,以致法庭要休庭,延期審理。其後黨琳山被廣州司法局立案調查,並禁止繼續代理這件案。而眾多律師發表聲明,支持黨琳山要求查清全案事實,釐清嫌疑人、物業管理以及消防各自責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