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緬甸邊境被抓的四川維權人士幸清賢及北京維權人士唐志順,被失踪7個多月後,幸清賢證實被天津警方逮捕,律師申請會見被拒。同案的唐志順,其代表律師週五(20日)確認他同被關押在天津,並提交控告書投訴律師被剥奪會見權利。(海藍 報道)
唐志順代表律師覃臣壽週五表示,今天早上到天津巿第二看守所查詢,被告知找公安局監管人員,他隨即找該部門主任李斌了解,他表示唐志順自己會委託律師,但律師回應家屬堅持申請律師,李斌向他取得唐志順家屬的聯繫方式,他將把逮捕通知書寄給家屬。覃臣壽指出,唐志順與幸清賢同案,他被指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逮捕,同被關押在天津第二看守所。
他又指,由於天津公安局的辦案人員一直剥奪律師會見權利,其後他向天津檢察院第二分院提交控告書。此外,天津公安局既要控告唐志順此罪,並要為他指定律師,此舉違反中國刑訴法及聯合國關於律師的權利,以及違反國際公約等。
覃臣壽說:然後又要為他指定律師,很顯然違反我們刑事訴訟法,有關律師辯護、委託人委託的具體的法律條文,也違反了聯合國關於律師基本作用的基本原則。
此外,幸清賢被天津巿公安局指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5月4日被正式逮捕。代表律師高承才週四(19日)到天津巿第二看守所申請會見被推搪。他表示,昨天他能夠通過武警查核進入看守所內,然後到關押室,看守所人員著他到三樓會見室等待,兩名辦案人員說沒有此人,律師回應說逮捕通知書寫明他關押在這裡,他們改為說有此人,但必須經過預審局領導批准才能會見,其後他又到預審局,該部門又推至拘留所法制辦,該部門也在推搪,最後沒法會見。
高承才說:(預審局說)你必須到看守所後面的拘留所8樓的法制辦查詢,我去了,但是他們以各種藉口推搪,後來說下班了,結果他們的目的是明顯是不讓會見。
記者曾致電天津巿第二看守所,電話沒人接聽。
2015年10月6日,年約50歲的幸清賢及41歲唐志順協助王宇兒子包卓軒(又名包蒙蒙)逃離中國失敗,在緬甸境內被抓回大陸。10月16日,大陸官媒新華網以"16歲少年偷越國邊境"事件真相調查"為題,指二人由境外組織策劃,涉嫌偷越國邊境,並披露事件細節。唐志順妻女及幸清賢妻子何娟其後逃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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