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三君子 周二上訴宣判

0:00 / 0:00

有"廣州三君子"之稱的唐荊陵、袁新亭及王清營,他們的代理律師均接到司法局電話通知,3人涉嫌煽顛案的上訴,周二(31日)閉門宣判。(文宇晴 報道)

唐荊陵的代理律師葛永喜對本台表示,周一他和另外2位被羈押人士的律師,均接到司法局的通知,表示唐荊陵、袁新亭、王清營三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作出二審宣判。

葛永喜說,有關案件的宣判地點和時間等,司法局方面沒有說明,只要求律師不要炒作。對此,他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按照相關的刑事訴訟法規定,二審閉門宣判並沒有抵觸法律,可是該案件備受社會關注,在情理上應該要公開宣判。

葛永喜說︰我想可能是廣東省高院委託廣州市中院,到廣州市第一看守所進行宣判。廣東省高院也沒有通知我們辯護人,只是司法局打電話給我們了。

記者問︰是不是程序上是不合規定的?

葛永喜回答︰我們認為在一般常理上來看是不合情理的。對於明天的宣判結果我們覺得是毫無懸疑,肯定是維持原判。因為一審判決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來了,而且這樣的案件絕對不是廣州市中院,或是廣東省高院自己獨審判的。

王清營的妻子曾潔珊不滿當局的秘密宣判,她說,丈夫等人被抓捕開始,當局已掌控一切,這樣的閉門宣判無疑是要降低外界的聲援力度。曾潔珊又指出,作為家屬也受到當局的密切監控,故意透過單位來限制她的行動。儘管曾潔珊很希望周二到看守所等候消息,但礙於單位早已對她有警告,她只能等待律師和其他家屬的消息。

曾潔珊說︰這是一個秘密宣判形式,其實我的心早飛到看守所,包括現在我也很想飛到丈夫身邊,但沒有辦法,單位有工作和限制,所以很被動。前期警告過我,說我這種身分要出廣州都要向他們報告,同意後才能出行,而且休假是不能超過2天。所以有什麼風吹草動,國保是第一時間通知單位,通過單位來限制我出行。

被譽為"廣州三君子"的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在2014年5月16日被廣州國保從家中帶走,最初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0日轉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案件於今年1月29日在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罪成,其中唐荊陵被重判5年,袁新亭和王清營分別被判囚3年半及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