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沒提港澳辦和國台辦合併

周二(13日)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議組建或合併多個部門,但一度流傳的港澳辦和國台辦合併建議,在改革方案中沒有提出。

方案提出將國務院正部級機構減少八個,副部級機構減少七個,國務院將設置26個部門。

方案提出取消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並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組建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

以及取消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重新組建成自然資源部。

並新設立生態環境部,取消原有的環境保護部等多個部門。

方案同時建議,將司法部和國務院法制辦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負責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起草、立法協調等工作。

方案又建議調整多個國務院直屬機構,為加強新聞輿論工作。

另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改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由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接替喬曉陽擔任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