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改娣被判11年 戲劇性取保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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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敲詐勒索罪獲刑11年的河南訪民馮改娣,二審發還重審近1年後,週四(9日)取保獲釋,她不滿取保1年,一度拒絶簽字。(海藍 報道)

馮改娣被羈押2年零8個月後,週四被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其子馮磊向本台表示,突然接到看守所通知,母親取保釋放,他隨即趕到濟源巿看守所迎接她。手續都辦好,最後母親必須在檢察院的文件上簽字,但她不肯簽,認為案件拖延2年多,如果證據不足,應該不予起訴,為何要取保候審,她與檢察院人員交涉半小時,經多人勸解,最後無奈接受。他又指,目前母親的健康不佳,消瘦了60斤,她患有高血壓及牙患,稍後需要全身檢查。

馮磊說:她堅持要一個公正的結果,然後檢察院勸說,看守所領導也勸說,你已經羈押這麼長時間,能回家也是好事,先回去,案件再慢慢再解決。但是母親的情緒很不稳定,從心裡面不想看到是取保候審,又要等1年時間。

馮磊指母親的案件發還重審,兩度變更管轄都未判,最後今年1月由濟源巿檢察院審查起訴,1個月期限後延期半個月至3月9日,周四期限到期,但證據不符合起訴,所以變更措施,讓母親釋放。但當局指,在1年內,什麼時候符合起訴的條件會再起訴,否則作出最後決定。

大陸財新網指,53歲的馮改娣,2008年與鄰居國稅局職工發生糾紛,對方兩次帶人到家中鬧事,她到國稅局反映,遭該局職工毆打。馮改娣認為公安機關出警不力、處事不公,自2010年4月起到處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