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 / 0:00
廣東勞工維權人士肖青山對本台表示,東莞市的法院從今年五月份開始,限制他們代理勞工案件,每名公民一年只能代理兩宗案件,當局此舉無疑是不想工人同老闆打官司,保護老闆而打壓勞工權益。
肖青山說,一般工人都沒有經濟能力聘請律師,政府的法律援助亦只限於工傷或傷殘的案件,他們不懂得法律訴訟程序,只能利用公民代理方式維權。由於新規定,公民代理亦只能為他們寫申訴書,然後由他們親自提交和處理其他有關程序。
廣西维权律師楊在新指出,據法律規定,公民代理的案件沒有數量限制,但每一宗案件只能委托兩個代理人。他指當局此舉是無法律依據,實屬違法。
楊在新表示,一般民事和行政案件都可以委托公民代理人,但刑事案件的委托人就必需是近親、單位或社會團體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