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在中國被控走私毒品,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加國外長發聲明強烈譴責;加國駐華大使認為,該案上訴結果公布時,孟晚舟引渡案踏入最後庭審階段,兩者并非巧合。另據外媒報道,加拿大商人斯帕弗被中國指控從事間諜活動,預計案件最快周三(11日)宣判。國際關係學者指出,中國沒有司法獨立,人質外交是慣用手法,而中國在民族主義高漲的情況下,對相關案件判決相信不會有讓步或軟化的空間。
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被控走私毒品罪,案件二審周二(10日)早上在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結果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原判,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加國強烈譴責 關注中國任意使用死刑
加拿大外長加諾在判刑後,發表聲明強烈譴責,又表示已多次向中方提出,堅決反對這種殘忍和不人道的懲罰,會繼續與中國高層官員接觸,期望寬大處理。
加拿大駐華大使鮑達民亦對判決表示譴責,又表示,中國宣布謝倫伯格的上訴結果時,加拿大正審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案件,認為並非巧合,加拿大對中國任意使用死刑的情況深表關切。
代表律師:謝倫伯格聞判時表現平靜
謝倫伯格的代表律師張冬碩對本台表示,因疫情關係,當事人無法親身到法院,只能在大連市看守所以視頻連線的方式聽取判決。張冬碩表示,謝倫伯格聞判後表現平靜,加拿大駐華大使和領事都有到庭旁聽判決。
張冬碩說:按照法院的宣判程序,他本人是沒有發言機會的,辯護律師也沒有發言機會,從他聽取宣判的過程來看,他本人的表現平靜,宣判之後,(加拿大)大使和領使通過視頻與他進行溝通和交流,但具體內容我並不知道,因為我不在場。
張冬碩表示,二審宣判後他也曾要求與當事人直接溝通,但未獲法院批准。他計劃申請下周到大連會見當事人,解釋後續的法律程序和權利義務,以及他對案件的分析等資料。
代表律師:最高院就判刑覆核時可能有轉機
張冬碩表示,雖然案件已完成二審,但被判死刑的案件與一般案件不同,根據法律規定,在執行前,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覆核,沒有具體時間限制,可以快速在一、兩個月之間覆核後執行,也可能經歷幾年的時間。他又表示,即使當事人被判死刑,也有機會在覆核的過程中,獲得輕判。
張冬碩說:死刑覆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有幾種覆核的可能,一是維持執行判決,接下來就要執行死刑,第二可以發回重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判決不清楚,可以連同省最高法院再審核一次,第三種可能,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較輕的刑罰,例如無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甚至無罪,可能性雖然很少,但也是存在的。
張冬碩表示,根據法律,即使最高人民法院維持執行判決,也要安排犯人與家屬見面。受疫情影響,如果要安排謝倫伯格的家人到中國,最少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另一方面,路透社引述加拿大方面知情人士指,加拿大商人斯帕弗(Michael Spavor)涉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案件,預料最快將在周三(11日)有裁決。
學者:中國沒有司法獨立 人質外交是慣常手法
熟悉國際關係的政治學者鄭宇碩表示,中國並沒有司法獨立,案件的判決往往有政治考慮。2宗涉及加拿大人的案件,都在孟晚舟引渡案快將有結果前判決,此乃中方慣常使用的人質外交手法。他以謝倫伯格的案件為例,案件一審時,謝倫伯格被判入獄15年和驅逐出境,顯示當時中國與加拿大的關係良好,中方採取較寬大的方法處理,但在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後,情況出現大逆轉。
鄭宇碩說:我相信在加拿大政府眼中,如果孟晚舟的案件,孟晚舟一方敗訴,會被引渡到美國受審,加拿大政府會相當緊張,特別害怕會出現這種政治的案件,加拿大被視為是人質,被視為政治的人質,加拿大現政府是有這樣的擔心。
鄭宇碩表示,加拿大在公民被捕後,已對在華的國民發警告,提醒要留意安全,認為今次的事件,不僅影響已變差的中加關係,也會影響中國的營商環境、投資者的信心,以及西方社會對中國的形象。但他相信,在中國民族主義高企的情況下,中國不會有讓步或軟化的空間。
2018年11月底,謝倫伯案件一審時被大連中院判入獄15年和驅逐出境,謝倫伯不服提出上訴。12月初,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同月底,遼寧高院二審開庭,以一審判決不當,將案件發還重審。2019年1月,大連中院將一審判決改作死刑。當時引起社會廣泛爭論,有法律界質疑做法違反「上訴不加刑」原則。
記者:陳妙玲 責編: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