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之星長江翻沉 報告建議處分43人

今年6月1日發生在長江的一宗翻船意外,調查報告建議對43名有關人員給予黨紀及政紀處分。意外中有442名乘客死亡。

國家安監總局周三(30日)晚上,發布“東方之星”遊輪在長江翻沉事故的調查報告,認定事故是由一股突發而罕見的強對流天氣所造成,但建議對負責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43名有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報告指“東方之星”遊輪航行至長江中游大馬洲水道時,突遇突發性強對流天氣,風雨強度陡增,瞬時極大風力達到12至13級。船長雖採取穩船抗風措施,但在強風暴雨影響下,船舶處於失控狀態,並傾斜進水在一分多鐘內翻沉。

報告又指東方之星抗風能力雖符合規範要求,但歷經三次改建、改造和技術變更,風壓穩性衡准數逐次下降,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極端惡劣天氣,再加上船長及當班大副對極端惡劣天氣,及風險認知不足,在緊急狀態下應對不力。在船舶失控傾覆過程中,船長未向外發出求救信息及未向全船發出警報。調查組建議,對負有責任的43名有關人員給予黨紀及政紀處分。包括企業、行業管理部門及政府部門等。

其中包括副省級官員1人,廳局級幹部8人及縣處級幹部14人。6月1日風雨夜,載有454名旅客和船員的重慶東方輪船公司“東方之星”遊輪,從南京駛往重慶途中在長江翻沉。最終確認442人死亡,12人獲救,為中國有紀錄以來死亡人數最多的船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