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女婿趙建銘二審被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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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週二宣判台灣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涉嫌內線炒股案﹐案中所有涉案人均被加重刑期。趙建銘由六年刑期增至七年。趙建銘不服決定再提出上訴。

趙建銘和父親趙玉柱,涉嫌內線交易台開股票案,高等法院中午作出二審宣判,趙建銘父子同另外兩名被告,不但上訴被駁回,而且亦打破台灣司法慣例,增加刑期。

趙建銘原本在一審判處六年有期徒刑,罰款三千萬新台幣,現在刑期加到七年。趙玉柱的刑期亦從八年四個月,加到九年六個月,罰款維持三千萬。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蘇德建和游世一,刑期更增加三年多。

高等法院發言人溫耀源說,二審法官認為,四名被告的不法所得,應該合併計算,而達到一億零八十三萬新台幣,合議庭因而認定,一審法官判決違法,推翻一審判決,改判更重的刑期。

溫耀源指,依照法律規定,凡是內線交易非法所得,超過一億新台幣,就要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罰款至少兩千五百萬。

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說,尊重司法,但亦會提出上訴。

趙建銘的辯護律師陳峰富表示,法官既然認定不法所得係一億多,就應該依法要被告納稅,而納完稅之後,不法所得絕對不到一億元,所以不應該加重刑罰。

依照台灣的法律規定,趙建銘不但還可以提出上訴,而且在最高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前,趙建銘仍然維持自由,毋須住看守所或者交保。(自由亞洲電台鍾廣政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