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煽動罪」罪成的「港漂」學生曾雨璇,原定上周四(12日)刑滿出獄,港府同日回覆傳媒指,已根據《入境條例》遣送曾離境。據悉,當日曾雨璇透過第三方向友人確認被送至深圳後,至今仍未有向朋友報平安。曾雨璇的朋友向本台表示,相信曾雨璇已失去向外界溝通的自由,擔心受到不人道待遇;而她們更擔心的是不知曾雨璇在香港的言行,會否觸發中國政府對她作出「第二次」起訴。有分析認為,「曾雨璇案」已被中共列為「敏感事件」,相信曾已失去自由;指中共遣返「港漂」之舉,有震懾之效。
![曾雨璇的個人IG帳戶最後的帖文表示支持鄒幸彤。(曾雨璇IG截圖)](https://www.rfa.org/resizer/v2/4CPPNWN4OIKO6XPEKVR7553RCU.jpg?auth=57d941a6dc6c0302599f6b96c759dcdadc77426ce8fab88efb9212144cef3a06&width=800&height=801)
朋友擔心曾雨璇受不人道對待
原計劃在港展示「國殤之柱」直幡的中大法律系博士「港漂生」曾雨璇,因「煽動罪」判囚6個月,原定上周四(12日)出獄。香港保安局確認她已刑滿獲釋,並被遣送離境。保安局發言人稱,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9(1)(a)條,把刑滿獲釋的曾雨璇遣送離境。該條文列明,行政長官有權力把並非通常居於香港的「不受歡迎入境者」下達遣送離境令。
曾雨璇的朋友陳梅(化名)指,原本一班朋友於上周四(12日)早上9時到監獄門前迎接曾雨璇,但一直不見她;直至晚上約6時,港府向傳媒指曾雨璇已被「遞解出境」。陳梅指,從較接近曾雨璇的朋友得知上周四晚上,曾雨璇當時身在深圳,之後便沒有再收到訊息。陳梅和曾雨璇的朋友相信,曾目前的情況是不能自由與外界聯繫,其他詳情一概不清楚。
陳梅說:作為她的朋友,最擔心她的下落。因為她已經按照香港法律在香港已服完刑期,按道理她現在應該是自由人,但是現在一點她的信息都沒有,她完全失去了消息。而這種情況下,也不知道她會遭遇怎麼樣的不人道的對待,所以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是盡量去打聽她的消息,但是我們沒有渠道。
陳梅指出,擔心曾雨璇過去在香港的抗爭言行、抑或翻牆時曾批評政權的言論,都會令中國政府對曾雨璇作出「第二次檢控」。據曾雨璇的個人IG帳號,最後發文是今年3月27日,帖文轉載鄒幸彤的頭像,頭像旁寫上「Love is Faith」;另外也有「辱包」的帖文,內容大多是批評習近平修憲連任。
![原本打算「六四」到現場悼念的曾雨璇,在六四前夕被捕。(張仕仁攝)](https://www.rfa.org/resizer/v2/YVWXCPLCL27HRF5VHHT5CNDH6E.jpg?auth=6176561704745cc8203d25920835652fd8aeb8b150c9192d2e35b594ae3e9bc2&width=800&height=533)
曾雨璇曾稱港警不斷問公安意見
曾雨璇於今年元旦日在銅鑼灣SOGO向「七一刺警案」的刀手梁健輝獻花,當場被捕。曾雨璇曾接受本台 專訪時向記者透露,當時她被拘捕之後,留意到港警經常向內地公安、港澳辦徵求意見,顯示內地對港漂被捕一事有所顧忌。
曾雨璇說:我覺他們(中共)會在意輿論的影響,假如在「反修例」抓大陸人,是不利他們的輿論。
分析:已將「曾雨璇案」歸類為「敏感案件」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出,「曾雨璇案」已成為「敏感案件」,參照以往的類似事件,相信曾雨璇回內地後將失去人身自由,事件將再次成為港人「國情教育的另一個實例」。
劉銳紹說:這些不是按理據來處理,它(香港政府)現在說按照「法律」,但「法律」是為它所用,它是按「需要」來處理,反正這類事情它要出現的效果,就是恐嚇其他人日後別做同類的事,這就是它眼前的政治「需要」。
他又指,曾雨璇將類似內地維權律師一樣,外界的人只能繼續關注事件或聲援,實際上很難做到甚麼事。
在港參與「反送中」 內地判「煽動國家政權」罪
2019年反修例運動曾有不少「港漂」和內地新移民參與,部分人回中國後,被當局起訴。其中包括本台曾 報道,2014年來港定居的覃秋艷(網名妮珂,Nicole),因為2019年高調參與反修例運動站台宣傳,又在X貼上「毋忘721」、「紀念831」等口號,2021年3月經深圳入境準備前往廣西柳州家鄉探親時被捕。覃失蹤一年後,其友人才得悉她因被指「煽動國家政權」被關押在柳州市看守所;直到今年5月,外界才得悉案件已於去年7月秘密審訊,覃被判囚6年。
前年(2021年)4月,內地《環球時報》披露兩宗港漂生「借赴港讀書之機參與反中亂港活動」的案件。指兩人在2020年中被捕,其中一人被指獲「敵對組織」任命,從事在網上引導話題討論工作,被國家安全機關捕獲後「受教育感化」;另一人則被指曾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大量支持「黑暴」言論,和聲稱要「光復香港」,被國安機關「依法審查」後,「寫下10萬餘字悔過書」。
另外,同是「港漂」的中文大學音樂系學生陳子謀,因為在2019年7月28日攜帶伸縮棍現身於上環的警民衝突現場,同年11月於香港被判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6星期,成為捲入反修例事件首名在港被判例的內地學生,但他刑滿後未有顯示「被遣返」。去年3月,被控在2019年12月7日警民衝突襲警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在服畢4個半月的刑期後,從赤柱監獄獲釋後同日即被安排登機遣送美國。
記者:張仕仁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