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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資深傳媒人高瑜被判入獄後,涉及事件的美國華文媒體明鏡集團創辦人何頻指出,旗下媒體所發表的有關中共文件,並非從高瑜取得。(戴維森報道)
根據網上披露有關高瑜案判決書內容,高瑜被指在2013年6月,獲得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辦9號文件,即被稱為"七不講"文件的複印件,並在7月將文件的電子版發送給了何頻。後來何頻旗下的《明鏡月刊》及明鏡新聞網全文發表文件。而經北京市國家保密局鑑定,有關網站的內容與中央文件內容相同,屬於國家機密,於去年4月拘捕高瑜,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起訴。
何頻在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周六(19日)撰文指出,他本人、《明鏡月刊》及明鏡新聞網,是高瑜案的被捲入者,應該被視為關鍵證據來源之一;而在現代科技下,聯繫他們輕而易舉,但北京警方及檢方從來沒有找過他們。
他透露,明鏡集團方面曾主動透過律師,經美國公證員、紐約州務卿辦公室認證下作出證供,證明《明鏡》所刊文件,並非從高瑜取得,但中國駐紐約總領事館的公證人員拒絕接受。 後來明鏡集團又委託美國律師用特快專遞,將美國合法認證的證供寄給高瑜的律師,以便交給法庭。但判決書指是"未經法定形式予以認證",因此"不予採納"。
何頻強調,即使判決書相信的證據是合法、有力的,但法庭這個判決亦不能成立。 他引述法律專家表示,所謂"七不講文件",並不涉及國家軍事、經濟、政治的保密訊息,只是一份政黨的意識形態宣傳指引,不能夠認定為"國家秘密"。 因此,何頻認為,高瑜案一開始就是中共高層蓄意製造的政治冤案,而且是中共內部權力鬥爭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