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及財政部,於周五(16日)聯合發表 在港經商風險報告,指出已有一名美國公民因涉《港區國安法》被捕。香港的營商環境與風險,逐漸與中國大陸趨同。跨國公司有被迫交出商業與客戶數據私隱的風險,獲取自由訊息的空間同時收窄。同日,美國加碼制裁7名中聯辦官員。
最新列入制裁名單的是7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包括:陳冬、何靖、盧新寧、仇鴻、譚鐵牛、楊建平、尹宗華。
美國財政部轄下的海外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宣布,根據《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 of 2020 *),該7人即時被列入《特別指定國民和被封鎖人員名單》(SDN)。此舉意味他們被美國認定從事恐怖活動或極權活動,或會危害美國國家安全、外交及經濟。被制裁人士的在美國資產會被凍結,銀行及信用卡等服務亦有可能被取消。
【美加碼制裁七名中聯辦副主任】 【預警香港營商風險與不確定性趨同中國】 詳細報道 ➡️...
Posted by 自由亞洲粵語 RFA Cantonese on Friday, July 16, 2021
同日,美國國務院、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及財政部,四個部門聯合發表一份長達9頁、題為《在香港經營業務的風險和注意事項》的營商報告。
報告提醒美國的個人與實體,及與美國有商業往來的外國機構,謹遵美國對中港責任官員的制裁措施,否則可構成犯法。報告又說,中國對美國及其他外國的制裁,可能作出反制裁,故有機會令外國在香港的公司受到牽連。企業、個人和人士,包括學術機構、研究服務提供商和投資者,應了解香港法律法規的變化,了解對聲譽、監管、財務以及法律相關的潛在風險。
這份報告指出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行為,有可能對在港的美國公司產生不利影響,而且相關風險日益增長。
報告把風險分為四類:1.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對商業活動帶來的風險;2. 數據私隱的風險;3. 透明度和獲取關鍵商業信息的風險;4. 與面臨受制裁中港人士或實體經商的風險。
報告指出,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有人因參與普通的民主活動及公共集會,或在報章發表關於中國共產黨的意見等,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 被捕,當中有美國公民。報告指出,被捕者有可能會被沒收旅行證件,並可能被阻止離開香港。
美方的這份預警又說,按照當局所謂「國家安全」的詮釋,參與立法會初選、按《基本法》促請政改、在社媒上發表意見、與外交人員見面都視為有問題。
《港區國安法》賦予了中國和香港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之名,收集企業或個人數據的權力。該法授予了香港執法部門廣泛的權力,無需法庭,只要得到行政長官批准,即可進行竊聽或電子監視。執法部門進行搜查時,亦不需要司法監督,就可以要求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提供或刪除與案件相關的數據和其他信息。
報告提到,北京正草擬《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雖然這些草案並未擴大到香港,但提醒在港美國公司應該意識到,北京可以很快在香港強加或通過相關立法。
報告又以特首林鄭月娥揚言要「杜絕假新聞」,要把《國安法》的考量引入《電影檢查條例》,以及香港電台及《蘋果日報》等風波,均說明香港的資訊自由正在收窄。報告認為,跨國公司或個人需要自由和開放的新聞,但獲取訊息可能會被限制。
另外,美國的外交官、前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Kurt Tong)周三(14日)在《外交事務》(Foreign Affairs)上撰文,指西方社會以金融切割、制裁等手段應對香港局勢,但收效甚微。據本台普通話組報道,唐偉康提到,即使中共持續大肆逮捕異議人士,但香港聯交所今年第一季的淨利潤未受到影響。美國及盟國應降低預期,放棄逆轉中國香港政策的幻想。
記者:胡凱文 責編:何景文 網編:林詠華
*註一:《香港自治法案》在2020年7月1日美聯邦眾議院通過,7月2日參議院通過,7月14日由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被視為2019年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延伸,主要措施包括制裁任何支援行為不當人士的銀行及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