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假疫苗事件屡禁不止。近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披露,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在狂犬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责令停产。统计显示,该厂疫苗的中国市场占有率高达25%。本台记者并对受该厂疫苗致残的患儿家长进行了采访。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周日(7月15日)发通告称:国家药监局根据线索,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国家药监局迅速责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长春长生相关《药品GMP证书》。此次检查所涉及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当局已责令上述企业停止狂犬疫苗生产。吉林省药监局有关调查组已经进驻肇事企业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督查组赴吉林督查。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同一天发出的通告则称,请辖区内的区县疾控机构及接种单位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的狂犬疫苗,立即就地封存狂犬疫苗,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网上有多人投诉,亲人打了这公司的狂犬疫苗后死亡。但本台记者未能证实。
本台记者周一(16日)致电长春长生公司,但始终无人接听。
“长春长生”疫苗导致患儿残疾早有先例。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联系到山东郓城随官屯镇居民王海兰,她的儿子于2010年在防疫站接种了长春长生疫苗后致残。她说:“我们孩子打的疫苗就是长春长生的,打的是流感疫苗就是长春长生生物有限公司的,我们疫苗受害者都恨死了,给孩子造成的伤害太大了,真是丧尽天良。当时打了流感疫苗没两天,孩子起了一身皮疹。现在能走路,它造成内部残疾”。
王海兰说,孩子致残8年来所花费的医疗费达17万多元。她就此到北京上访反映情况,多次被训诫和拘留。2015年王海兰带孩子去北京看病,却被郓城公安局和随官屯派出所强行拉回老家;同年8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长春长生”疫苗产量占据中国四分之一的疫苗市场。此次问题疫苗属于“冻干人用狂犬疫苗”,于2012年上市;至2014年,销售额已达到人民币两亿一千多万元,成为该公司销售额最大的单品种疫苗。作为中国狂犬疫苗第二大企业,长生生物于三年前借壳上市。2017年,该公司营业收入逾15亿元。
河南襄城茨沟乡一名疫苗受害者家长王振娥对本台记者说,她的侄子因注射乙肝疫苗致残:“我的孩子打的是乙肝。应该把制药的、害人的全部枪毙,千刀万剐都不解恨。(他们)不是害一般的人,害孩子,害全国的人,真是罪大恶极”。
2015年7月8日,王振娥的侄子王诺一在襄城县防疫站接种乙肝、百白破、口服脊灰糖丸三种疫苗,当晚哭闹不停;几天后,开始发烧抽搐。经多个大医院诊疗确诊为婴儿癫痫痉挛症,脑损伤综合征,精神运动生长迟缓,巨细胞病毒感染等疾病,当时王诺一出生仅六个月。王振娥的嫂子张大娥因其孙子被疫苗致残到北京上访,今年六月被河南省襄城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两年。
据官方资料显示,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被称为是由“长春长生自主研发销售的流感疫苗及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细胞)”,该公司也是中国最早获得许可采用细胞工厂技术生产甲肝减毒活疫苗的疫苗企业。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何平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