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防疫手法受到强烈批评。其中上海律师刘大力紧急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离这种防疫措施的合法性。而法律学者童之伟则发文,指当局对居民使用强制手段送方舱隔离的做法是非法的,应立即停止。其后,上海律师协会口头通知律师不得转发上述内容,两人的微博账号随即被封。
刘大力律师本周日(8日)在互联网发文,紧急请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审查新冠密接者全部隔离的防疫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并紧急讨论如何在防疫的同时,保障市民的民生权利不被侵犯。该文写道,上海数个街道出现了把整幢居民楼的居民或同层居民(即楼里或同层有阳性患者)作为新冠密接者连夜全部转运,进入方舱或酒店隔离的突发情况,据称这是政府上级新的规定,同时出现了没有出示、公布相关政府文件,警察就协助强制转运的情况。对此,刘大力促请市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行为依法进行审查。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童之伟则 发文指,官方将民众强制送往方舱隔离为非法,且无权强行进入民宅消毒。即使依法宣布紧急状态,病毒毒性不强,应防止过度防疫。
曾在上海工作多年的吴律师周一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上海采取的一系列防疫手法,受到上海民众和法律界的强烈批评:
“上海封城受到了诟病,童之伟、刘大力从法律层面提出建议,作为政府应该依法对生命和财产进行保护,所谓疫情清零的行为违反现行法律。他们两人要求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此问题。人大是最高权力机构,此事应由人大出面干预。”
上海防控手法违反中国多条法律
刘大力在公开信中建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人大有权撤销同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行政决定和命令,并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的重大事项。另外,《传染病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都没有赋予地方政府对上述状况的正常居民采取这样整体隔离措施的权力。
熟悉中国法律的陆先生对本台表示,疫情已发生两年,当局应有成熟的应对方案,而不应采取非法的防疫措施应对疫情:
“上海的刘大力律师和童之伟教授分别撰文指出防疫政策不合法之处,如果人大不加以制止和纠正,那么法律的权威何在?依法治国的原则何在?疫情发生至今已超过两年,已经积累大量经验,但上海市政府为何没有紧急预案、成熟的方案应对眼下疫情防控工作。”
童之伟微博被封两篇公开信被封杀
当天中午,上海市有关部门通知上海市律师协会,不得转发学者童之伟和刘大力的文章。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发短信,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口头指导,涉及刘大力和童教授的文章,大家不要转发或者发朋友圈。对此,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高度重视”。
陆先生说,当局的反应自然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封住提出解决问题方法的人,包括上述两位律师被封号:
“其实我们已经看到,童之伟教授的微博已经被封杀。童教授和刘大力的文章在网上被删除,这实际上已经揭示出政府的态度就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童之伟在题为“对上海新冠防疫两措施的法律意见”中写道,对居民使用强制手段强制送方舱隔离的任何做法都是非法的,应立即停止。童之伟在文末表示,这项意见在形成过程中,获得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社科院、华南理工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大学、北京大学等校共20多位教授表达意见,复旦大学教授桑玉成并提出重要修改意见。该意见中提到,“紧急状态”是一种法律状态,必须经有权机关依宪法宣布才出现或存在,“绝对不是任何机构或官员可以随意认定和信口开河宣告的”。
本台记者就此致电刘大力和童之伟,但两人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记者:乔龙 责编:许书婷 温晓平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