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7日有網民在臉書「公務員secrets」貼文指,有公立醫院向病人處方由中國藥廠生產的抗生素、止痛藥等藥物,且只見國藥註冊號,未見香港註冊,引起傳媒關注。
醫管局原本面對媒體追問,只肯回答「會按法例和衛生署的規定採購」,但風波越演越烈,醫管局17日終於正式回應表示,因應第五波疫情時,香港極度欠缺含「撲熱息痛」成分的止痛退燒藥的緊急情況,醫管局透過特區政府從中國政府認可渠道,採購有關藥物(即「对乙酰氨基酚片」)供病人使用。
醫管局指,因應近期對「注射用頭孢西丁鈉」的需求,醫管局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的規定,通過註冊醫生為治療特定病人進口「注射用頭孢西丁鈉」,並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向衞生署申請進口證,以進口有關藥物。
醫管局重申,在進口和使用上述內地生產的藥物時,均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規定。
對於公立醫院使用的藥物,醫管局表示,不論其生產地,包括:中國以至世界各地,均按照香港相關法例進口和醫管局的既定程序審批,審批標準相同。在特殊情況或當藥物出現未能預計的供應問題時,如因疫情嚴峻導致個別藥物供應緊張,醫管局或需要從不同地區進口採購合約以外的藥物,以確保病人得到適切的藥物治療,藥劑部職員會因應實際情況提供所需訊息給前線員工及病人,確保用藥正確。
至於採購中國藥物的數量及金額問題,醫管局指,因涉及與藥物供應商的商業協議及商業敏感資料,有可能影響未來從世界各地採購藥物的工作,因此不能公開。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