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零八宪章(江棋生)

前些日子,我认真读了严家祺的《零八宪章将成为中国全民共识》,徐友渔的《刘晓波与零八宪章》和冯崇义的《刘晓波的政治遗产与中国宪政转型》等文章。这些文章和曹长青、刘晓东等人对零八宪章的再度批判,促使我对零八宪章作了重新审读,并因而有了一些愿与国人分享的阅读心得:

一、零八宪章对中国现行制度的威权定位

零八宪章中,有三处表述涉及对中国现行制度的定位。在“前言”中,宪章两次提到“威权统治”。在“结语”中,一次提到“威权主义政治生态”。此外,在“我们的基本理念”中,还有如下一条论述: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上述定位表明,宪章起草人、发布者和签署者均认为,已不能将中国现行制度定名为“极权主义”。理由是,极权主义不允许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存在任何多元主义,而当代中国虽不存在政治多元化,但已有相当程度的经济和社会多元化。我当时和现在都认为,这一认知符合事实,没啥问题。

然而,定名“威权主义”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当代中国明摆着不存在政治多元化,中国现行制度能被称为“威权主义”制度吗?

应当说,如果宪章起草人认同如下“威权主义”的定义——呈现有限的政治多元化,但不存在责任政治,那么,将中国现行制度定名为“威权主义”是明显讲不通的。不过,如果宪章起草人采用“威权体制”来泛指一切非民主政体,并且认为存在一种最差劲的威权政体,即政治上没有任何开放的威权政体——政治上封闭的威权政体,那么,就能将中国的现行制度定名为“威权主义”。在重新审读中,我注意到零八宪章在其“前言”和“我们的基本主张”中,对当代中国政治上封闭的威权政体进行了确切的描述,丝毫没有将其美化为呈现有限政治多元化的威权政体,这就使宪章给出的定位在逻辑上和道理上都站得住脚了。

当然,如果当初能够在“前言”中将“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改写为“是继续这种政治上封闭的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那么,零八宪章由“威权主义”定位所招来的指责或指控,诸如“故意混淆视听地误导”百姓,及“给百姓一个美好的幻觉”等等,或许压根儿就不会冒泡了。顺便说一句,我本人更赞成将中国现行制度定名为“后极权”制度;所谓后极权,是指没有政治多元化,但出现了相当程度的社会多元化,并形成了与官方意识形态平行的亚文化。

二、零八宪章基本主张之第一条——修改宪法

零八宪章提出了19条基本主张,其第一条是:修改宪法。在“修改宪法”这一基本主张之前,宪章阐明了中国的根本出路是: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在“修改宪法”这一基本主张之后,是要求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开放报禁、党禁及关于联邦共和、转型正义等18条基本主张。据此,我曾在晓波头七追思会上断言:宪章所提“修改宪法”,其实质涵义当是“彻底修宪”或“重新制宪”。这种修宪绝对不是为了改良一党专政的威权制度,而是公开对威权制度说不,要用民主宪政制度去取代它。这种修宪也决不表明想与任何坚持一党专政的人寻求合作,而恰恰表明觉醒的中国公民之“抗命”和“不合作”。一句话,零八宪章具有革命性。

那么,宪章起草者为什么没有用“彻底修宪”或“重新制宪”作为基本主张的第一条呢?我个人认为,乃是出于征集签名的策略考虑,而并非什么“设身处地站在当权者的立场上考量问题”。

三、零八宪章的公民主体性

零八宪章是一部分中国公民向全社会及全世界庄严发布的告国人书,是特别冠以“宪章”之名郑重其事地推出的政治纲领。它与中国历史上所有以臣民或臣子身份向皇帝跪呈的谏言书,有本质的区别。谏言书只有依附性,没有主体性。而零八宪章则体现了21世纪的中国应有之民魂——公民精神,并宣布将以主体性的公民运动去“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纵观整部零八宪章,可知其完全立足于觉醒了的公民立场,而决不是站在威权统治者的立场上。它的主旨是保障人权和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去,而决不是把重心放在给“当权者留足充分的余地”上,更不是“给皇上递谏言状子”。

四、零八宪章签署者的不同认知

零八宪章签署者的共同认知是旗帜鲜明的,那就是,“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必须重申自由、人权、平等、共和、民主、宪政六大基本理念,必须提出能使中国融入人类主流文明的五要搞:要搞多党制、三权分立和两院制、联邦制、军队国家化和私有化。此外,零八宪章签署者还有一个重要的共同认知是,除了要对威权统治进行道义批判和愤怒声讨外,还应展示中国民间的政治识见、政治成熟和政治气度,展示中国觉醒公民的负责任和建设性态度。

那么,零八宪章签署者的不同认知是什么?不同认知在于:对中国的公民运动到底如何去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一部分签署者认同的路径是:通过民间的主体性抗争和步步施压,最终迫使执政当局不得不通过宪政改革的方式“改旗易帜”,从而实现十九条基本主张。他们认为,这是一条风险和代价相对最小的变革路径,也是最值得努力争取的变革路径。

另一部分签署者则对“施压造成改革”已完全不抱希望,认定应当通过包括天鹅绒革命在内的公民非暴力抗争,造成拒不改旗易帜的威权政体垮台,进而完成中国的民主转型,实现基本主张十九条。

实话实说,本人属于民主转型派。2008年10月31日,我将零八宪章征求意见稿中的“政治民主化改革不能再拖延下去”,特意改为“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那一字之改,正是出于自己所持有的认知。在我眼里,有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执政当局的所谓“政治体制改革”,早在1989年六四事件后就完全停摆了,且这么多年来当局全无重新启动的愿望和动力。我认为,连实质上仅是行政改革的“政治体制改革”都不想搞的执政当局,铁定会一如既往地阻挠和抗拒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因而零八宪章所要做的,不是去呼唤很不现实的“政治民主化改革”,而应是呼唤只能由民间去发动、推动和主导的政治民主化变革——它体现为民间对言禁、报禁和党禁等威权主义政治生态的冲击和中国社会的自我解放,由自由化入局、破局而导致民主化,并最终在中华大地上结束威权统治、确立民主政体。

不必讳言,零八宪章自征集签名及公开发布近九年来,这两部分签署者的确谁也说服不了谁。不过,随着中国的威权统治以“五不搞”和“七不讲”高分贝、高八度地叫板普世价值,并通过顶层设计在政治上不断加大封闭和打压力度,对“政治民主化改革”即“宪政改革”仍抱有希望的人,正在日渐减少。

五、零八宪章与七七宪章

特意选择在2008年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发布的零八宪章,在价值理念和精神气质方面,与捷克的七七宪章最为接轨和一致。这两部宪章的核心诉求都是争取和捍卫人权;都把后极权或威权体制放在被告席上;都是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的体现;都不排除与执政当局的对话。指控零八宪章“把中共当前恶劣的人权状况说成有了根本性进步”,从而“对中国人民的反对运动起到误导作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误断和误判。

零八宪章与七七宪章的不同点是:1、由于时代特点有所不同,七七宪章几乎完全立足于争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零八宪章在争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同时,还提出了争取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诸多诉求。2、七七宪章“并不旨在提出一套有关政治和社会改良或变革的纲领”,而零八宪章则以其十九条基本主张而成为中国政治民主化变革的纲领性历史文献。

尽管宪章文本还存有可斟酌、可推敲、可修订之处,但自2008年12月10日以来,具有主体性、革命性和建设性的零八宪章,一直是国人拥抱普世价值、凝聚变革共识的不可多得的合格政治文本。当然,零八宪章所描绘的政治愿景和政治蓝图,不会在此文面世后的一年半载就得以成真;但我坚信,在觉醒的中国公民坚韧不屈的长期抗争和努力之下,我将会亲眼见证零八宪章中国梦之实现,即标志中国融入世界主流文明的划时代巨变的到来。

2017年8月30日 于北京家中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网编: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