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薄声中读文件(江棋生)

这几天来,我关注的重点之一,是薄案在济南的开审。不过,实话实说,在以外遇和绿帽子为底色的审薄连续剧特许热播中,我更为关注的,乃是不久前完整浮出水面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九号文件。

8月上旬出版的最新一期《明镜月刊》,全文刊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于今年4月22日下发的九号文件。在仔细判读文本内容并综合有关信息之后,我认为:它不是伪造的,而是真实的。此外,我还要如实相告,读这样的东西可真不是好差使——这份东西左味扑鼻,烂调扎堆,读之时有恶心的感觉。第三,不管怎样,我是耐着性子读下来了,并且还做到了读有所值,颇有心得。

九号文件下发时,离薄熙来权斗落败沦为阶下囚已一年有余。系狱秦城的薄熙来,已没有资格读到习近平首肯的这一官方文件。但是我相信,如果薄熙来知晓这份文件亢然凸显的极左立场,那么,即便他对习近平等人心怀满腹怨恨,他也一定会像其他毛左那样,高举双手赞成。左味极重的九号文件,先是列举了“宣扬西方宪政民主”、“宣扬普世价值”、“宣扬公民社会”、“宣扬新自由主义”、“宣扬西方新闻观”、“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质疑改革开放”七条“错误思潮和主张”,认定不能“任其蔓延”。接着,又进一步列举了“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内‘异见分子’”近期六种主要活动,强调“对此,我们绝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掉以轻心”。最后作出部署,要各级干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领导权和主动权”,并“确保新闻媒体的领导权始终掌握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不难论定,在九号文件的全部行文中,除了在“质疑改革开放”那一节中将毛左轻轻打了一板子外,文件的其余内容,无疑都说到“只剩余生”的薄熙来心坎上去了。

薄熙来重庆折戟后,毛左、薄粉一度垂头丧气,情绪低落。而这份九号文件,则使他们心情振奋,鼓舞有加。早就听说,毛左、薄粉闻知九号文件后,有不少人喜出望外,奔走相告,觉得重庆模式有望一脉相沿,薪火相传——看来这一桥段并非不实之词。在经历一番跌宕起伏之后,毛左们确有理由相信,他们和官家之间存在着一种坚挺的上下共识或朝野共识。然而,九号文件对另类寻求上下共识或朝野共识的人,又有何意义呢?我知道,民间有不少人一直在寻求一种基于普世价值的上下共识或朝野共识。我十分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不过我真诚希望,这份九号文件对他们来说,应是一帖高效清醒剂才好,这样就能促使他们尽早明白,想和现在的官方达成他们所希冀的朝野共识,该有多么不靠谱;想和如今的官家共铸他们所寻觅的共同纲领,又该是多么不现实。

我还知道,民间有不少人一直在呼吁“政治体制改革”;从“政治体制改革碎步走”到“政治体制改革小步走”,再到“政治体制改革中步走”,苦口婆心,仁至义尽。然而,痴心难改的吁者们,请读读九号文件吧,请看看那里头,可有一丝一毫要搞真的或假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子?通篇九号文件里,连装模作样的“政改”说辞都懒得重述而了无踪迹;甚至连“建设公民社会”这样温柔祥和的主张都要拒之斥之,若你们仍去徒呼“政改”,岂不太过悲哀?

九号文件的曝光,也顺便澄清了一桩不大不小的公案。今年5月25日,我的母校——中国人民大学的杨晓青副教授率先向“宪政”开炮,接着是胡锡进、郑志学等紧随其后。当时,很有一些论者指责杨晓青等人“欺蒙和误导执政党领导”(郭道晖先生语),怒斥他们“蒙蔽、欺骗党和国家的高层领导干部”(华炳啸先生语),谬说他们是对中央领导人实施“逼宫”(田飞龙先生语)等等。现在看来,这种毫无根据的责难完全冤枉了杨晓青等人。事实真相是,杨晓青等人只是自愿货与执政党领导,俯首听命于习近平为首的高层领导干部而已。而为人诟病、徒遭嘲讽的杨晓青、郑志学、王小石、马钟成等人文章之烂,也完全是它们的底版——九号文件太烂之故。

不过,这份九号文件虽然很烂,但却非比寻常。依我之见,它注定会在中共历史上占有独特的一席之地。纵观九号文件之前中共的全部中央文件,人们固然见不到有哪份文件是认可、肯定西方宪政的,但也从未听说过有哪份文件是明火执仗与宪政过不去的。而这份九号文件,则破天荒地以白纸黑字宣示了官方对宪政的公然敌视,裸泳般地亮出了社会主义与宪政势不两立的架势;官方进而通过策动5月及8月的两拨摇旗出击,让世人初识了九号文件的狰狞,领略了“中国梦”绝非宪政梦而是反宪梦的真谛。

行文至此,我要公正地说一句,拒绝遮遮掩掩,不再挂羊头卖狗肉,是九号文件值得肯定之处。而且我得坦率承认,我与九号文件之间,其实存在一条明确的“朝野共识”,那就是,我也坚定地认为,宪政与社会主义薰莸不同器;香茎与臭草,不能共一屋。有必要强调指出,这里的“社会主义”,不是指仅存于“社宪派”头脑中、心目中或纸面上的“社会主义”,而是如贺卫方先生一再申述的那样,指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制度现实存在的“社会主义”。当然,在这一“朝野共识”之下,乃是深刻的基本分歧:关于何者为薰,何者为莸,我的确认与九号文件的论定,刚好颠个倒。

九号文件的论定是,社会主义好得很,宪政是个坏东西。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为薰,宪政为莸,二者不同器,即格格不入,不能共处。我的确认是,宪政为薰,社会主义为莸,二者不同器——既不会有什么“社会主义宪政”,也不可能有什么“宪政社会主义”。宪政与社会主义薰莸不同器,和民主与社会主义薰莸不同器是一个道理,一回事。于浩成先生早在2011年2月,就在香港《争鸣》杂志上发表了《民主与社会主义薰莸不同器》一文,继李洪林、王书瑶先生之后,他把民主与社会主义不能兼容并存,说得清清楚楚;把民主与社会主义尿不到一壶去,写得明明白白。他的论证完全可以用来说明:宪政与社会主义不能兼容并存;宪政与社会主义尿不到一壶去。我在这里,已无需赘述。

今天,一场与法制有关而与法治无涉的薄案庭审,已经落下帷幕。尽管刻意与政治切割、与唱打剥离,身穿雪白衬衣的薄熙来和王立军、徐明、唐肖林等人,还是在庭上真实地再现了彰显主子与奴才关系的官场生态和官商生态。这是一党专政下典型的政治生态,一种决然敌视宪政、诅咒宪政、排斥宪政的政治生态。而九号文件的宗旨,绝不是去触动和变革这样的政治生态;恰恰相反,是要全力维护和加固这样的政治生态。

短文不短了。我读九号文件之心得,暂时就先聊到这里吧。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