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底,就人们对蝴蝶效应的一些普遍误识,我写了一篇文章:说说蝴蝶效应。当时我觉得,自己把该说的都说了。前不久,读到一篇在微信群中广泛传播的热点文章,题目是:直面这场难看的军队反腐战。在该文接近结尾处,作者“木偶”写道:“顶端郭(伯雄)徐(才厚)两名副主席一贪婪,便层层传递贪欲瘟疫,放肆放大成蝴蝶效应,最少可能把3.6万人拉下水。”读罢作者此言,我能有把握地断定,他不懂蝴蝶效应。进而,在狂转此文的众多微友中,不懂蝴蝶效应的,是否也大有人在呢?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他们之中或有人与我一样,认为作者对蝴蝶效应这个概念的使用,是以讹传讹。但我猜测,持有上述认知的微友,占比恐怕不到万分之一。
郭伯雄、徐才厚一贪婪,至少把3万6千人拉下水的“震惊世界的历史性腐败丑剧”,应当怎么看?中国有句古话“上梁不正下梁歪”,可以对此作出定性说明。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权力趋于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应是给出了更好的定性揭示。两种定性阐释,都直指腐败丑剧的肇因。而这种肇因,不仅能够事后加以确认,且可以事先作出明察。什么叫事先作出明察?那就是,当你发现上梁不正时,你即可断言:它必将导致下梁歪,导致腐败丑剧。即便在你断言时,下梁还没歪,丑剧还没发生。并且你还可断言:权力腐败面必将逐级放大,层层放大。
然而,上述“震惊世界的历史性腐败丑剧”,却与蝴蝶效应风马牛不相及。
众所周知,蝴蝶效应的一个特征是:原因极不起眼,后果十分巨大。位高权重的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之贪婪这个原因,是很有分量的,绝不是甚为渺小、很不起眼的。据此而言,人们就没有道理将“腐败丑剧”与蝴蝶效应扯上关系。
不过,更为重要、也是我想在本文中刻意强调的,是我们应当悟透蝴蝶效应真正的本质特征。我愿意坦率直言,囿于我的阅读范围,我还没见到过别人做过类似的强调。在我看来,大自然和人类生活中实际发生的蝴蝶效应,其肇因的极不起眼不能算是本质特征,它真正的本质特征是:其肇因不具备通常因果关系中“因”的特质,从而人们对蝴蝶效应的肇因,事先既无法察知,事后亦无法确认。换句话说,现实中的任何事件,凡事先能设法察知其肇因的,概非蝴蝶效应;事先虽无法察知,但事后能确认其肇因的,亦概非蝴蝶效应。“南美洲亚马孙河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不经意间扇动几下翅膀,造成了两周后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这一形象化的喻说,对混沌系统的本质特征给出了生动的展现。试想,人们如何可能事先察知或事后确认,正是毫无人烟的南美洲热带雨林中一只蝴蝶翅膀的偶尔扇动,造成了北美大地上的一场破坏力巨大的龙卷风呢?即便穷尽理性之威力,恐怕你也只能仰天长叹:二者之间,哪里有什么通常的因果关联呢?
悟透了蝴蝶效应的本质特征,我们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伪蝴蝶效应一一提溜出来:
起因十分清晰的中国军队历史性腐败丑剧,不是蝴蝶效应。
“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被作为蝴蝶效应典型事例的上述“钉子”理论,事后确认了事件的起因(尽管十分微小),所以它所描述的,就不是蝴蝶效应。顺便说一下,在“钉子”理论的因果链中,“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是严重缺乏说服力的。
类似地,事后确认了起因的突尼斯“茉莉花革命”,当然也不是蝴蝶效应。
万历年间的援朝战争,引发了明朝的衰退和日本的崛起——因果关系十分显然、明确,那不是什么蝴蝶效应。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在诺门罕战役中败于苏联,转而向南发动进攻——这一演变之起因明晰且重大,不是蝴蝶效应。
…………
此外,我在《说说蝴蝶效应》一文中提到的“广东百亿级文化基金引发蝴蝶效应”,“英国脱欧蝴蝶效应”,等等,显然都不是蝴蝶效应。
作为科学概念的蝴蝶效应,不是不能引用到其它领域中。但是,似懂非懂的引用,以讹传讹的扩散,则是不可取的。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