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发表洞察团队的调查报告:“在新冠爆发前几周,武汉实验室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报告说,从机密文件中获得的证据显示,早在新冠疫情爆发前,中国武汉病毒所实验室的科学家就与中国解放军合作制造可用于生化武器的病毒突变体,不料病毒却从实验室外泄。按照这篇报告,新冠病毒不但是由实验室泄漏,而且是由实验室制造的。这篇报告信息量很大。其中不少信息是第一次披露。例如,报告提到新冠病毒的零号病人是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提到第一个开发新冠疫苗的军方科学家周育森的离奇死亡,提到早在2019年11月19日,习近平就对新冠疫情“复杂而严峻的形势”,作出了“重要的口头和书面指示”,如此等等。
我们知道,早在新冠疫情爆发之初,就有科学家指出新冠病毒应为人工合成。因为与其他和萨斯(SARS)相关的冠状病毒相比,新冠病毒(SARS-CoV-2)有一大特点,那就是在其刺突中具有独特的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 (furin cleavage sites ,缩写:FCS)。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任何自然的和萨斯相关的冠状病毒有这个东西。这个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好比一把万能钥匙,使病毒能够轻易进入细胞, 并使其具有感染性和致病性。后来有科学家做实验,发现这个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也无法通过自然演化而生成。洞察团队的调查报告则告诉我们,这个弗林蛋白酶切割位点就是中国的科学家加上去的。
再有,早在疫情爆发之初,中国官媒报道过,生化武器专家、中国解放军陈薇少将就到武汉,接管了武汉病毒所实验室。这本身就让人怀疑,武汉病毒所实验室出的事和军方有关,新冠病毒和开发生化武器有关。洞察团队的报告进一步证实了这一判断。
正像一位专家说的,如果把现有的证据放上法庭,法官就足以作出新冠病毒是人工合成并从实验室泄漏的判决。更严重的问题是,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在蓄意地掩盖真相。如果中国政府在发现病毒泄漏后,就及时地启动中国在萨斯事件后花大气力建立起来的世界一流的应急机制,疫情完全可以扼杀在萌芽状态。即便是仅仅根据中国官媒发表的信息我们也可以断定,“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的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是这场全球性大灾难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必须问责习近平。
20年前,2003年10月21日在曼谷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法新社记者问时任总书记胡锦涛一个问题,什么事曾让他感到最伤脑筋,胡锦涛的回答很坦率:“非典”。他说:“当几千名同胞遭受非典威胁的时候,当上百名同胞死于这个疫病的时候,作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我心急如焚,如果不能有效地遏制疫情,使其泛滥开来,甚至扩散到国际社会,那么作为中国的领导人,我们对不起13亿中国人民,也对不起世界各国人民”。新冠疫情比非典(即萨斯)严重数万倍数十万倍,习近平该当何罪?
我们提出问责习近平,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中国是《国际卫生条例》的缔约国。《国际卫生条例》要求,缔约国需及时、有效地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在本国出现的,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不履行此义务,将会引发相关国家责任问题,从而带来受害国或受影响国对该国追究责任的严重后果。《国际卫生条例》的第六条,把缔约国的义务规定的很清楚。中国政府严重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没有履行它应当履行的义务。受害国和受到影响的国家向中国政府问责是完全正当的,是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的。
遗憾的是,和其他很多国际条约和条例一样,《国际卫生条例》也缺少执行力,尤其缺少强制性的执行力。如果严重违反条约或条例的国家根本不理睬不承认,谁有能力去强制该国政府去认错去担责呢?没有。尤其是对大国,更缺少制裁力。但是,我们必须表明问责中国政府、问责习近平的坚定立场。这至少是一种道义的宣判。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