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香港一男技術員快測確診後外出「播毒」 承認「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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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28歲影印機技術員於今年2月、即香港疫情高峰時間,經快速抗原測試確診新型冠狀病毒後,多次外出光顧「藍店」食肆及乘搭公共交通工具,並將過程上載至社交平台,被控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男子周二(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男技術員承認全數11項控罪,他繼續還押至7月5日求情及判刑。

被告林顯揚(28歲)自3月首次提堂起開始還押,周二有十數個被告的朋友到庭旁聽。被告返回囚室前,望向友人方向,拍拍心口,又舉一舉手指公,點頭示意感謝及自己還好。

被告確診後訪元氣、翠華等「藍店」

案情指,被告今年2月24日在Facebook發帖稱「患上感冒了」並附上快速檢測陽性的相片;同日再發帖稱「垃圾政府,檢測成星期都黎,仲唔比個結果我,如果聽日仲係收唔到,我就日日出去食藍店食到你比我為止」;2月25日被告光顧「叉燒丼家」,他發帖稱「愛国當然要食藍點!守法愛国市民當然要用安心出行!」又稱「呢間餐廳真係冇得頂,口罩周圍擺,坐埋深喉都冇人理,果然係顧客為先,而家要做守法市民去交樽了」並附上安心出行的截圖、深喉樣本的檢測包及用過紙巾的相片等。

2月26日被告發帖稱「今日飲茶!藍幫襯!好耐冇食一盅兩件,yummy yummy」;2月27日被告發帖稱「唔食元氣住啦,今日食翠華!咖哩巧食!食到流晒鼻水,好在個碗夠大擺得落堆雲吞。咖哩夠辣,食到發返燒。」

及後於2月28日又發帖指「元氣壽司!夠藍!夠愛国!野食自然好味道,逐隻碟都瀨到乾乾淨淨,咁先夠衛生!」最後被告 3 月 2 日發帖表示「故事完結,可以食返正常餐廳了!結論:弱感冒」,並附上快測陰性的相片。

被告於3月8日被警方拘捕,他當時警誡下稱表示「抱歉」,並稱只是「想進餐」。被告的「安心出行」記錄及八達通消費記錄顯示,他曾於上述日子到訪該些餐廳或商場。

被告的手提電話短訊亦顯示,被告在2月23日及25日分別到指定檢測站進行核酸測試,但至2月27日及3月1日才傳回訊息,結果顯示兩次均是初步陽性。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時稱,他曾於2月29日應僱主要求做唾液樣本檢測,當時為陰性;被告其後於2月23及25日的自行快測時確診,至26日快測已呈陰性,惟他首次收到核酸測試確診的訊息是在2月27日。

被告稱,他知道自己只可於確診後第6及第7日、即最快3月2日檢測呈陰性才可以出門,但被告卻自2月28日起離家到訪不同地方。

被告稱發帖為了表達沮喪及吸引其他人注意

被告稱,其Facebook 帖文是為了表達他當時的沮喪以及吸引其他人注意,又指他聲稱餐廳內做深喉檢試只是說謊,他亦沒有舔過餐廳內的碟。被告稱知道COVID-19有高傳染性,並對他的魯莽致歉。

港府數字顯示,今年2月15日至3月8日期間,香港約有76萬人確診新冠病毒。被告已注射兩劑疫苗。

辯方要求法庭先索取被告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7月5日求情及判刑,被告繼續還押候判。

報稱影印機技術員的被告林顯揚(28歲)被控11項「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2月28日至3月1日,分別在新蒲崗景福街「叉燒丼家」、黃大仙新光中心「富臨皇宮」、黃大仙中心北館「翠華餐廳」、黃大仙荷里活廣場「元氣壽司」、新蒲崗大有街「新蒲崗冰室」等餐廳,以及港鐵、九巴21A及29M、小巴83A線等公共交通工具,自知屬傳染病接觸者或受指明傳染病感染的人,即2019冠狀病毒(COVID-19),藉身處任何街道、公眾地方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

案件編號:KCCC628/2022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